3月17日起沈阳全市餐饮场所暂停堂食服务

更新时间:2022-03-25 18:20:18作者:未知

3月17日起沈阳全市餐饮场所暂停堂食服务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场新闻发布会

  继续加强社会面管控。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第26号通告基础上对全市各相关行业实施分类管控。

  1.可以正常营业的场所:全市范围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商超、便利店、农贸市场、宾馆、加油站、药店、医疗机构,但须严格执行通风消杀、扫码测温,实施错峰、限流等措施,避免不必要的面对面接触和人员聚集,药店暂停销售发热类药品。

  2.从即日起,全市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书店)、音乐厅等文博单位,体育馆、游泳馆、社区活动场所(含业主会馆)、室内景区等文化体育娱乐场所,酒吧、咖啡馆、美容美发、体育彩票站等经营性场所,杂货店、五金店、家政、商品房销售、房产中介等生活服务性行业,一律暂时停业。

  3.从即日起,全市餐饮场所暂停堂食服务,提倡打包外带或网络订餐。

  4.从即日起,暂停全市全部(省际、市际、县际和县内)旅游包车。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公交车、地铁全面实施消毒、测温。驾驶员严格个人防护,及时对车内外进行消杀;乘客要按规定扫码戴口罩。

  5.从即日起,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在位,执行“家-单位,两点一线,出入办公场所严格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保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6.全市各类企业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正常组织生产经营,员工持有效证件和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点对点”严格扫码、测温和登记管理后出入小区(村)、厂区。

  五是启动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为及时有效发现和控制传染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定于3月17日6时至22时,3月18日6时至22时,对全市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有序、分批开展全员核酸采样全市居民要按照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统一安排,错时前往采样点,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者携带户口簿),主动出示"辽事通健康码",无智能手机、不会使用辽事通的老人、孩子,请家人、邻居代为展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按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

本文标签: 测温  全市  疫情  防控  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