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疫情防控进出最新规定(1月18日)

更新时间:2022-03-21 10:36:01作者:佚名

六安疫情防控进出最新规定(1月18日)

  春节将至,人流、物流增多,加之我市外出务工、上学人员较多,“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六安市疾控中心发出如下提醒:

  一、主动报备个人行程

  如果您有以下情况,请立即向属地防疫部门或社区(村)报备并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2月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天津市津南区,南开区竹华里,西青区大寺镇、王稳庄镇,河西区尖山街道、友谊路街道;

  12月2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天津市;

  12月25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河南安阳市;

  1月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浙江杭州市西湖区留下街道、余杭区五常街道、闲林街道;

  1月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东珠海市香洲区;

  12月22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东深圳市龙岗区、罗湖区;

  12月18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河南许昌市禹州市;

  1月9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街道;

  1月4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街道;

  1月4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河南信阳市新县;

  1月2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北京市海淀区;1月2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广东中山市坦洲镇;

  1月1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云南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

  1月1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浙江金华市永康市;

  12月18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河南郑州市管城区、二七区、中原区、金水区;

  12月17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浙江宁波市北仑区;

  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陕西西安市鄠邑区、新城区、阎良区;

  12月4日(含)以来途经或旅居陕西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未央区、莲湖区、长安区、灞桥区、西咸新区;

  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二、主动开展人员排查

  各社区(村)应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属县域返(来)六安人员开展排摸登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养老院等要主动开展排查,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曾到上述地区情况,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各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主动开展排查,如发现有上述地区旅居史人员的及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三、紧盯省外返(来)人员,倡导就地过年

  春节假期将至,请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坚持非必要不出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倡导就地过年,尽量减少人员跨省市流动。对省外返(来)六安和省内重点行业返乡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报备,并持“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在长途汽车站、火车站设置临时核酸采样点对所有省外返(来)人员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管控涉疫地区返(来)人员

  对所有高风险地区返(来)六安人员一律落实“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4次以上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返(来)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4 次以上核酸检测。健康码红码人员落实“14+7”管控措施、黄码人员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行程码带“*”号人员完成3天2次核酸检测(指三天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且两次检测应间隔24小时),其间请落实居家健康监测。

  五、落实防控措施,减少人群聚集

  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等重点场所按照防控要求,严格执行“测温、验码、一米线”等防控规定;影剧院、旅游景区及其他公共娱乐场所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防控要求,广大群众应积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各项活动主管部门严格审批监管人员密集型活动,人员集会要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控制在10人以下。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

  六、坚持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

  疫情仍在继续,风险就在身边,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的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时,请科学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请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尽快完成全员核酸信息登记

  从1月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六安市全体常住居民开展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工作(详见六安市全员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工作的通告),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民族、当前住址等信息。对无智能手机人员可由家人或社区工作者代为登记相关信息。

  八、接种疫苗,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也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尤其是3-11岁、60岁以上人群,尽快接种;如您已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请积极进行加强免疫,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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