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套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26 07:18:02作者:未知

武汉首套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提取材料清单

  不同类型提取材料不同,具体如下:

  一、购房合同提取(未使用公积金贷款)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不动产权证提取(未使用公积金贷款)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未婚职工柜面签署《未婚声明》;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

  (4)购买一手房提供全额购房发票;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供契税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或《契税纳免税申报表》。

  注:职工购买二手房时,我中心通过税务部门数据共享获取购房计税价格,若因税务部门数据问题无法联网核验,需补充提供以下任意一项:

  ①区房产局档案科出具《房屋交易税费缴款通知单》(无需盖章);

  ②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出具《房产交易申报单》或《增量房申报表》(加盖业务专用章);

  ③《武汉市房屋交易协税信息单》复印件(无需盖章);

  ④ 房查证明。

  三、偿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借款抵押合同;

  (4)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查证明;

  (5)个人信用报告(主借款人到场签字授权,现场打印无需提前准备)。

  四、偿还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也可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五、偿还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1)身份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及I类银行卡

  (2)婚姻证明材料:已婚职工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离异职工可提供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丧偶职工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借款抵押合同

  (4)加盖贷款地公积金中心业务章且要素完整的贷款情况证明(写明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贷款金额、贷款起止时间、贷款地公积金中心联络人等信息)或《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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