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27 03:20:17作者:未知

长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材料

  材料要求: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参保流程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

  哪些人可参保?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省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档次如何划分?

  根据各级人社部门相关规定,长春市各县 (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后分别为:

  (一) 长春市各区 (九台区除外),每年2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二) 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每年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三) 农安县,每年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