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7 04:20:08作者:未知

长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省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参保: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档次如何划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年2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缴费补贴标准按原政策不变。

  原政策中100元个人缴费标准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城乡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群体。各地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代缴标准和补贴标准按当地原代缴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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