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残疾人公交卡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2-03-27 04:20:09作者:佚名

大连残疾人公交卡怎么办理

  大连残疾人公交卡办理指南

  一、使用对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市残联统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6周岁以下的学龄前儿童不予办理)及其它地区持证的视力残疾人,可办理乘车优待卡,享受免费乘车的待遇。

  二、办理方法

  持残疾人本人身份证、有效残疾人证原件(精神、智力及18岁以下的残疾人需监护人携带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残疾人的相关证件代为办理)、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并交付优待卡押金30元,到公交集团售票处5大营业所办理。

  三、使用范围

  持优待卡乘坐市内公交线路(不含快轨、旅游线路)和公交化线路(不含大连火车站至开发区、大连站北广场至旅顺南路、大连站北广场至旅顺北路线路)刷卡免费。

  四、使用方法

  乘车刷卡时在车载机感应区7厘米内停留0.3秒,当车载机发出提示音为:“优惠卡”后即完成当次乘车刷卡。乘坐非优惠线路无效,车载机明显提示须投币乘车。此卡只限本人使用,同车连续刷卡无效。

  五、使用管理规定

  1、持卡乘车时,应主动将有照片的一面向公交工作人员出示。当工作人员查验时不得拒绝,严禁转借、冒用、涂改、伪造残疾人乘车优待卡,违者将按照《大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票证稽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取消用卡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持卡人要保护好IC卡、卡片押金收据等,以备退、换卡使用。避免IC卡接触强磁、高温及腐蚀剂,不能弯折、划刻、污损、重压和水浸、不能在卡片上随意打孔、不能用力按压芯片、不能用重物撞击卡片等。如因人为损坏造成卡片不能正常使用的,由持卡人承担相关损失。

  3、如本人提出退卡,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有效残疾证原件、优待卡及押金收据到公交集团售票处5大营业所办理(因病故不能再继续使用,由其亲属到公交集团售票处5大营业所办理退卡,退卡时属于非人为损坏的,将全额退还30元押金。如果属人为损坏的,将不退还30元押金、原坏卡及押金收据收回)退卡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办卡。

  4、优待卡损坏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有效残疾证原件、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及损坏的优待卡,到公交集团售票处5大营业所办理。

  5、优待卡丢失,应立即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5大营业所挂失,如未及时挂失造成不良后果,一切责任由个人承担。补办方法按照本规定第二条办理,于每年1月和7月集中进行补办。

  六、公交集团售票处5大营业所地址及电话

  南石道街营业所:西岗区长春路355-2号

  电话:0411-82494772

  解放广场营业所:沙河口区五一路88-3号

  电话:0411-84612878

  和平广场营业所:沙河口区高尔基路695号

  电话:0411-84315067

  台山营业所:沙河口区西南路475号

  电话:0411-84324141

  锦绣营业所:沙河口区锦绣路64号

  电话:0411-8682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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