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医保报销对象

更新时间:2022-03-27 05:20:15作者:佚名

长春医保报销对象

  报销对象:

  长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报销条件

  长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长春少儿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人在就诊前已办理门诊大病审核登记手续,井在指定医院就诊时所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2、参保人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电脑故障或因少儿医疗保险证损坏等原因不能记帐的;

  3、因急、危重病症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救治的;

  4、经本市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机构同意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诊治的;

  5、因在市外探亲、度假期间患急病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并已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的;

  6、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市外定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限事先已向社会保险机构办理了异地登记手续的)。

  长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条件:

  1、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

  2、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

  3、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 放疗或核素治疗;

  4、 血友病专科门诊治疗;

  5、再生障碍性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6、地中海贫血专科门诊治疗;

  7、颅内良性肿瘤专科门诊治疗

  8、其他大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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