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更新时间:2022-03-27 20:00:16作者:佚名

武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

  1、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2、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备注: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得高于上述一手房、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同时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

  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

  1、首套购买一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为:

  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不得超过屋总价的70%。

  2、首套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比例为:

  房屋建成时间在10年(含10年)以内,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7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11-20年(含20年)以内,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建成时间在 21-30年(含30年)以内,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3、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比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不得超过屋总价的70%。

  4、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上述一手房、二手房贷款最高比例,同时还应满足:

  (1)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按房屋建筑面积分为: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内的,为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为70%。

  (2)二手房商转公贷款最高比例按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分为三个等级:

  第一级房屋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第二级房屋房龄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第三级房屋房龄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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