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2-03-28 15:10:10作者:佚名

南宁异地就医备案取消怎么办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号)第十一条规定,参保人员返回参保地,应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变更或取消备案,从变更或取消备案之日起恢复享受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异地就医(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线上自助办理免跑腿

  微信公众号办理

  关注“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办事大厅”>>>点击“医疗待遇”>>>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取消”>>>点击“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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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保单位使用)

  单位使用Ukey输入密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网上服务大厅(http://wsdt.ybj.gxzf.gov.cn/)>>>点击“单位办事”>>>点击“异地就医业务”>>>选择“异地就医备案取消(批量)”点击“在线办理” >>>点击“下载模板”,将模板表格填写完整后,点击“上传”>>>上传完成后点击“保存” >>>点击用户中心,在待提交栏找到保存的备案信息并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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