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港澳通行证换证

更新时间:2022-03-29 10:30:12作者:佚名

桂林港澳通行证换证

  办理条件

  自2014年9月15日起,桂林正式启用电子港澳通行证,同时停止旧版港澳通行证的申请,尚未过期的旧版港澳通行证仍可继续使用。新的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条件与原(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相同。

  补办条件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换证条件:

  1.证件签注页用完或者即将用完的;

  2.证件出现质量不合格问题的;

  3.证件被撕毁、涂改、乱画、损坏的;

  4.证件有效期少于签注有效期的(通行证有效期少于110天);

  5.其他经原审批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形。

  办理材料

  补办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首页和本人页)

  5.书面的遗失声明(注明“因遗失往来港澳通行证引起的所有纠纷由本人自己承担”字样。)

  6.工作单位意见(仅已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需要提供)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日起15个工作日内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证件制作费用:100元/本

本文标签: 证件  申请人  通行证  港澳  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