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9 11:10:12作者:佚名
长三角户口迁移跨省办理新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相关要求,探索长三角区域先行先试的工作模式,在前期部分省、市试行跨省户口网上迁移便民措施,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三省一市公安机关正式推出“升级版”服务举措。
升级内容包括:
一、适用地域全覆盖。从原有部分省、市范围内试行,拓展至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安徽省目前仅限合肥市,后续将逐步增加),覆盖范围内的跨省户口迁移均适用网上迁移便民措施。
二、迁移类型全覆盖。从原有试行期间仅限夫妻、父母、子女投靠迁移类型人员,拓展至区域内所有迁移类型人员(特殊政策规定除外)。
2月19日起,沪、浙、苏、皖(合肥)户籍居民,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在长三角区域跨省迁移户口时,只需在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不需在迁出地和迁入地间来回奔波。
新政与旧政的区别:
以往:
按照传统跨省迁移户口办理流程,申请人只能通过线下跑动递交材料,需要在迁入地公安机关或者人社部门提出落户申请,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纸质准迁证,然后持准迁证回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再返回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整个流程中申请人不仅需要往返两地,还需至少4次前往公安派出所。
新政:
新政推出后,上海、浙江、江苏、安徽(合肥)的户籍居民,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情况下,只需在迁入地一地就可办理跨省户口迁移业务。申请人在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或者人社部门申请落户时,即可签订《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告知单》,自愿选择“跨省户口网上迁移”服务。待审批同意后,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将通过人口业务系统直接发起网上迁移服务,生成准迁证电子信息并推送至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核验。核验无误后,申请人户籍地派出所将直接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并在系统内生成迁移证电子信息,迁入地派出所在收到匹配的迁移证数据后,便可通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直接来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