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研究生人才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29 22:10:07作者:未知

海口研究生人才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海口硕士人才落户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的学位证书(学位网可查询)。

  3、按以下情形之一提交落户地址材料:

  (1)在我市城镇地区的本人(或配偶或父母或子女)的房产所在地落户(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

  (2)在实际居住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本人房屋租赁证或居住证)。

  (3)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提交劳动合同及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租住在商品住宅且该房屋地址没有家庭户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承租人书面签署落户声明书(按模板填写),提交房屋权属证书(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租赁证,承租人可在租房地址落户。

  (5)无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证明材料的,在各办证中心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4、配偶、父母、子女随迁提交材料:

  (1)配偶随迁,提交《结婚证》、配偶《居民户口簿》。

  (2)父母、子女随迁,提交父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登记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内的,需提交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交法院生效子女抚养裁定文书(庭外调解协议书)或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省外子女随迁必须是未成年或成年在校(提交在校证明)或成年未婚无劳动能力(提交《残疾证》)子女。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身份证照片(标注身高和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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