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落户不见面审批
邮寄的材料有误的可以联系办理机构咨询退回或者补寄。
海口市局公安局户政处:0898-31652340
秀英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8636277
龙华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13907571712
琼山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5852699
美兰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0821098
开发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0898-65580783
邮寄材料
收到办理单位邮寄的《准予迁入证明》后,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将申办材料原件、《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申请人及随迁人1寸近期白底彩照一起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