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0 10:09:32作者:佚名
1、企业社保缴纳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也不同
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生育基数*生育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
公式如上:比例=企业承担比例+个人承担比例
2、乌鲁木齐社保缴纳比例如图所示
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一)2019年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8861元(573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235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二)2020年度参保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由所在单位根据职工本人2019年度的工资性收入申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三)201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2019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235元/月)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下限3235元确定缴费基数;高于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参保单位职工,按上限17214元确定缴费基数。
(四)2020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235元/月),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17214元/月)。
(五)201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359元。
(六)2019年,乌鲁木齐地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1408元。
二、社会保险缴费费率
(一)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期限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二)2020年,全市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继续下调20%;根据2019年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收支、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对2020年度工伤保险缴费费率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