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0 15:20:06作者:未知

沈阳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缴费标准: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在校学生】:

  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调整为58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170元调整为200元。其中,属于城乡低保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度残疾人员(二级及以上),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780元);属于低收入家庭成员,个人缴费80元,政府补助700元。

  【非在校未成年人、成年居民】:

  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50元调整为58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调整为390元。其中,属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度残疾人员(二级及以上),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970元);属于低收入家庭成员,个人缴费156元,政府补助814元。

  办理流程

  参保缴费时间:

  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结合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上线、社保征管系统切换等实际情况,经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决定,将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20日。在延长期限内参保缴费的,不设置待遇等待期,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1月1日至参保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受沈阳市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切换到国家和辽宁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影响,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将于2021年10月10日正式启动。参保缴费的准新生儿在生落户后应及时按照真实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办理基本信息变更并领取社保卡,在定点医院持卡就医结算。

  缴费方式:

  为适应广大缴费人多样化的缴费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提供以下缴费方式,供缴费人任意选择使用:

  (一)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

  辽宁省税务局“掌上办”缴费渠道于2022年1月1日0时起对外提供服务。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2.辽宁移动办税APP

  3.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二)沈阳市税务局实体办税服务厅沈阳市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于2022年1月4日8:30对外提供缴费服务。

  (三)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辽事通APP于2022年1月5日8:30对外提供缴费服务。

  (四)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除辽沈银行及中国农业银行个别业务外,全市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于2022年1月5日8:30对外提供缴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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