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个人养犬应具备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0 18:44:58作者:未知

宜兴个人养犬应具备哪些条件?

  宜兴办理个人养犬基本要求: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3、有固定住所;

  4、犬只符合规定的种类和数量(不得饲养烈性犬,每户限养一只);

  5、取得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证明,养犬人应按要求到市农委认可的犬类免疫点办理免疫证明;

  6、根据《养犬管理条例》办理免疫证明。规定烈性犬、大型犬(犬只站立时肩高超过61厘米的)不得办理养犬登记,并不得在市区内饲养;

  7、养犬人需带齐养犬人身份证、合法住址证明(房产证、暂住证、租房合同等)、犬只免疫证前往指定服务点登记,也可在线立即申请。

  根据《无锡市养犬管理条例》“具有固定住所且系独户居”的规定,群租户、集体宿舍、酒店、临时建筑等住所不予登记养犬。

本文标签: 养犬  免疫  住所  烈性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