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特困人员供养形式

更新时间:2022-03-30 19:00:04作者:佚名

无锡特困人员供养形式

  供养形式

  特困供养人员可以在当地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鼓励其在家分散供养;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优先为其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特困人员中的未成年人,满18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可继续享有救助供养待遇。

  无锡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认定标准:

  一般依据以下6项指标综合评估:

  (1)自主吃饭;

  (2)自主穿衣;

  (3)自主上下床;

  (4)自主如厕;

  (5)室内自主行走;

  (6)自主洗澡。

  对上述规定内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状况6项指标全部达到的,可以视为具备生活自理能力;有3项以下(含3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4项以上(含4项)指标不能达到的,可以视为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本文标签: 自主  能力  人员  指标  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