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兴安县可开具新冠疫苗禁忌证明的医疗机构

更新时间:2022-03-30 20:55:31作者:佚名

桂林市兴安县可开具新冠疫苗禁忌证明的医疗机构

  桂林市兴安县可开具新冠疫苗禁忌证明的医疗机构名单

  

  问:慢性病等不能接种疫苗的人如何开具接种禁忌证明?

  答:根据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等不适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可以到指定单位开具“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开证明时须带好本人身份证、以往就医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资料,如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亲属代办,但必须有本人身份证、既往就医的相关病历、诊断材料等。凭接种禁忌证明就可以出入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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