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更新时间:2022-03-30 20:59:19作者:未知

桂林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覆盖人群有哪些?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上班族(女职工)。

  未就业的配偶(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

  参保的自由职业者(女职工)。

  满足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用人单位从生育险使用人开始怀孕到生育及诊治产科并发症期间,或从开始怀孕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均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7个统筹地区(区本级、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采取的报销方式是:

  1.女职工因怀孕、自然流产、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一定标准支付(详见下文),实际费用低于支付标准按实际费用支付,实际费用高出支付标准部分由个人负担。产前检查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2.女职工因诊治生育而引起的疾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办理。

  3.女职工实施计划生育的费用,如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皮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一定标准支付。

本文标签: 女职工  计划生育  费用  生育保险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