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惠蓉保特定高额药品理赔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30 23:05:09作者:佚名

成都惠蓉保特定高额药品理赔材料

  03理赔材料

  ①被保险人身份证件;

  (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

  ②门(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疾病诊断证明;

  (住院病历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岀院小结、影像检查报告;首次申请需提供初次确诊罹患相关疾病的病史材料)

  ③病理诊断报告;

  ④免疫组化/基因检测报告;

  ⑤药品处方(影像件、复印件);

  ⑥药品发票、费用清单;

  ⑦受益人银行账户;

  ⑧保险公司认为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材料。

  重要提示

  1、若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需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

  2、若被保险人身故,需同时提供被保险人医学死亡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3、若被保险人委托他人申请理赔,需提供被保险人(或监护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授权范围或事项并提供委托双方身份证件。

  被保险人从指定专科医生处开具特定高额药品处方后,申请理赔报销的具体流程如下:

  被保险人前往指定药店购药,支付全部费用后,保留药品发票等报销类理赔材料,按下述流程提出理赔申请。

  我们将对用药合理性及保险责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向被保险人支付理赔款。指定药店清单详见表三。

  表三:惠蓉保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责任二)约定的药店列表

  为方便患者院外购药,特指定以下列示的成都本地药店,在指定药店购买《惠蓉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在符合本产品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可以报销。

  

  说明

  为更好的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障,本产品保留对药店的调整权力,最新药店名单及各药店直付、配送等功能开通情况,还请关注“惠蓉保”微信公众号以最新发布为准。

本文标签: 被保险人  药店  药品  监护人  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