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1 14:20:03作者:佚名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校级社团负责人;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生会、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出具的证明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由所在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党组织证明,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
(七)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单位党组织证明(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党员证明材料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的组织部门或二级党组织出具。
上述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4月30日。
(八)国内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能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2021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5月25日09:00-6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5月25日09:00-6月2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5月25日09:00-6月3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5月25日09:00-6月4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5月25日09:00-6月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不再退回相关报名费用。缴费相关事宜将在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中发布。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发布笔试公告时公布,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成果”栏中,写明高中之后学习及工作经历(注明岗位),时间具体到月;须明确写明符合“报考条件”第(六)条中第几项,其中以符合“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需写明担任职务和起止年月;研究成果不需填写。因信息填写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问题责任自负。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专职辅导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6月7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心理测试;③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能力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2.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如笔试成绩合格人数未达到拟聘用人数的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以及参加面试人员的姓名、岗位、笔试成绩和排名。
3.心理测试:主要以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5.总成绩: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6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试安排
1.笔试时间拟定为2021年6月13日;面试时间拟定为2021年6月27日;资格复审、考试地点及具体考试信息以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形式通知应聘人员为准,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2.心理测试和面试前,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将对入围心理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2019年和2020年毕业的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无需提供该项内容)。以上材料请应聘人员另提交复印件一份。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则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体检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一次性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参加体检。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考核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5年(含试用期)以上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三)聘用审批后,在60天内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56226192
联系人:杨老师、庄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25)56226170
联系人:肖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七、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