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缴费征收方式

更新时间:2022-03-30 23:17:56作者:未知

成都社保缴费征收方式

  按照四川省统一部署,自2019年1月1日起,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交由税务机关征收。

  2019年2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除已划转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外的其余各项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征收。

  移交范围

  2019年2月移交税务机关征收的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移交单位”)范围为在我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移交征收的社会保险费范围为移交单位及职工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

  目前已移交税务机关征收的有: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险种及城乡居民参保险种。

  

  按照四川省统一部署:“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其他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