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低保常见问答汇总

更新时间:2022-03-30 23:23:23作者:佚名

西安低保常见问答汇总

  西安低保常见问题汇总

  1、申请低保有名额限制吗?

  低保是国家为维护公民基本生存权益,对生活困难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的一项制度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实行应保尽保。任何组织或个人说低保有名额限制都是错误的。

  2、申请低保究竟找谁办?

  《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明确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书面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镇街一级政府在工作日内应当随时受理,集中申核。

  3、申请低保一般多长时间能办下来?

  按照《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镇街一级要经过入户调查,主持召开民主评议会,两级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审核评定会议,公示。区县民政局要经过对辖区各镇街审核后报批的当月新增申请家庭进行30%的抽查,拟审批会议—公示—审批,发放保障金。上述整个过程,在个人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要35—40个工作日加两级公示的时间14天。家庭情况复杂或特殊的会适当延长办理时间。在办理期间,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申请临时救助,以保证家庭基本生活安全过渡。

  4、申请低保,谁是受理的责任主体。

  本人户籍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负责受理和审核的责任主体,一般在其驻地设有政务大厅或服务大厅社会救助窗口办理,工作人员把你推给村委会、社区的,都是违规行为。

  5、低保工作谁是主管部门,都有哪些职责?

  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拟定低保政策、办法。指导区县开展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工作。

  区县民政局是审批最低生活保障的责任主体。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申请受理、调查、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的责任主体。

  村(居)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等相关工作。

  6、在村(居)委会召开民主评议会什么人参加,有哪些议程?

  民主评议小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监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代表等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15人。每次参加评议会议的人数以及村(居)民代表的人数均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民主评议会程序:宣讲政策;介绍情况;评议询问;现场投票;公布结果;签字确认。

  7、低保金是怎样计算和发放的?

  最低生活保障金应当按照核定的申请人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分档救助的,应当按照核定的救助档次标准乘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遵循民政部门核定,财政部门审核,金融机构代发的原则,实行社会化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应当按月发放,每月月底前发放到个人账户。条件不允许的农村地区,每季度末前发放到个人账户。

  8、在什么地方可以看到享受低保的人员名单?

  在本人所居住的村委会(社区)办公地均设有固定的社会救助公示栏,凡享受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都要进行长期公示。

  9、发现或遇到不公开、不公正、不透明的现象,怎么办?

  请拨打咨询投诉电话(区号029):

  新城区民政局87454949,莲湖区民政局87314433,碑林区民政局89625279,雁塔区民政局85395355,未央区民政局86287287,灞桥区民政局62666913,阎良区民政局86867782,临潼区民政局83871325,长安区民政局85291181,高陵区民政局86917589,周至县民政局87111844,户县民政局84829399,蓝田县民政局82736517,国际港务区社会事业局83521318。

  西安市“12343”社会救助政策咨询热线及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