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022春节结算期可以办职工医保业务吗

更新时间:2022-03-30 23:26:01作者:未知

南京2022春节结算期可以办职工医保业务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零星报销、异地就医等待遇类业务不受结算期影响。

  拓展阅读:南京职工医保零星报销办理要点

  1、期驻外人员需先行办理长期驻外登记备案手续;长期驻外人员因治疗需要,可按规定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或补选手续;

  2、参保人员因社会保险关系变更,处于暂时中止状态,最后一次缴费次月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申请报销。

  3、单位职工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申请零星报销的,须由用人单位在三个月内补足欠费。

  4、跨统筹区(含新五区)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中断的,应在三个月内补缴中断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

  5、参保人员在申请基本医疗费用报销时,已享受其他形式医疗保障待遇(含享受医疗补助)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合计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总额。

本文标签: 人员  医疗费用  参保  基本医疗保险  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