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存贷系数

更新时间:2022-03-30 23:27:03作者:佚名

成都公积金存贷系数

  2021年10月8日起,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系数定为0.9。

  今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存贷系数并对外公布。

  “存贷系数”的取值方式:

  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

  拓展阅读: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首付款比例是指首付款金额占所购住房价值的比例。

  1、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30%;

  2、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40%。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存在下列逾期情形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应相应提高。同时存在几种逾期情形的,按最严重的情况执行。

  (一)近两年内连续逾期 3-5 期,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 30%;

  (二)近两年内累计逾期 6-7 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 10%;

  (三)近两年内累计逾期 8-9 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 20%;

  (四)近两年内累计逾期 10-11 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 30%;

  (五)近五年内连续逾期 3 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 10%;

  (六)近五年内连续逾期 4-5 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 20%;

  (七)近五年内连续逾期 6 期(含)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 30%;

  (八)近五年内累计逾期 9-11 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 10%;

  (九)近五年内累计逾期 12-17 次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 20%;

  (十)近五年内累计逾期 18 次(含)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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