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退休申请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0 23:29:36作者:佚名

南宁退休申请办理指南

  申请条件: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15年(若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5年),就可以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核定养老金申请,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办理退休啦~

  关于法定退休年龄——

  1.职工参保人员:男职工年龄满60周岁;管理(技术)岗位女职工年龄满55周岁,工人岗位女职工年龄满50周岁。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者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的参保人员:男性年龄满60周岁;2002年12月31日(含)前已参保缴费的女性参保人员,年龄满50周岁,2003年1月1日起参保缴费的,女性年龄满55周岁。

  申请材料:

  1.经参保人本人签字的《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原件1份。单位申报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也可)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验原件;

  3.如有缴费记录不完整的,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凭证等记载缴费情况的相关材料,验原件;

  4.人事档案,验原件(已经过档案预审的,无需再提供人事档案)。

  办理地点:

  1.职工由参保单位办理,可登录南宁市人社局网站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ggfw.nn12333.com:8081/nnmh/)线上申请。

  2.灵活就业人员由档案托管单位或个人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递交到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如为南宁市本级有人事档案的参保人员,可以提前先到南宁市社保局本部103室退休和失业待遇资格审核科办理档案预审,这样正式办理退休时,就可以快一些咯~

  3.因单位改制等原因应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人员,由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纳入统筹申请。

  南宁市本级参保人员可到市社保局任一管理部办理。

  注:未经过档案预审,涉及档案审核的,在市社保局本部办理。

  武鸣区、各县参保人员请到当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

  办理时间:

  参保人员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当月(不含特殊工种退休和政策性提前退休)可办理退休手续。

  比如:南宁市从事灵活就业的陈阿姨11月28日就满55岁,她11月就可以去办理退休手续啦!

  办结时限:

  南宁市人社部门自我加压,将办结时间由原来的平均20个工作日,减少到1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核算后,从申领及核准待遇的下月起发放养老金。

  提醒:若因单位或个人原因未能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当月提出申请,将影响您按时享受养老待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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