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政策

更新时间:2022-03-30 23:32:27作者:佚名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政策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

  提取时间:

  缴存人申请办理专用性或非专用性提取时,提取资金的存储时间均应达到12个月(含)以上,死亡提取除外。

  存储时间按实际天数计算,例如2021年8月16日入账的缴存资金,应在2022年8月16日及以后方能提取。

  提取条件:

  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缴存人本人或其配偶应为房屋所有权人;

  办理租住自住住房提取的,缴存人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办理满年龄提取的,缴存人男性应年满60周岁或女性应年满55周岁;

  缴存人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可办理出国(境)定居提取。

  提取渠道及所需资料

  缴存人主要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在线办理提取,全程网办,零资料。

  专用性提取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实现零资料;不能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的,填报相应申请信息并进行真实性承诺,实现零资料。

  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无限额(不包括租房提取)。缴存人可自主选择提取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

  2021年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为每月不超过1340元、每年不超过1.6万元。若租房提取限额发生变化,成都公积金中心将相应调整,缴存人申请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时,执行当时的租房提取限额。

  详细政策请阅读:

本文标签: 缴存  限额  自住  不超过  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