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兜售新建商品住房房源指标行为的提示

更新时间:2022-03-30 23:33:51作者:未知

关于防范兜售新建商品住房房源指标行为的提示

  尊敬的广大市民:

  近期,我局接群众反映: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和社会人员向意向购房人兜售新建商品住房“房源指标”,并拟收取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不等作为取得“房源指标”的服务费。

  我局收到上述举报后,立即协同公安部门对相关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发现涉案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确实存在宣称只要交付10-30万元(根据房源面积大小而定)就可取得某指定热门楼盘房源的选房指标或优先选房机会的行为。

  违规行为具有以下特征:违规人员(包括中介人员和房企销售人员)一般通过发布微信朋友圈、微信聊天对话、销售现场私谈等方式,向客户兜售“房源指标”。通常承诺“若选房(购房)不成功,服务费可退还”,以降低客户防范意识,营造诚信形象。若客户相信,则要求缴纳服务费。有的中介为提高客户好感度,甚至谎称先安排客户选房,选上再交钱、选不上不收钱。

  中介人员抓住客户购房意愿高的心理,谎称提供“内定”服务,骗取高额服务费。如客户通过正常手续最终成功购房,根据客户与违规人员的前期约定,违规人员就“空手套白狼”得到一笔“服务费”了。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任何以提供“获取选房指标”“锁定房号”“优先选房”服务为由收取金钱的行为,都涉嫌违法违规。倘若市民怀着“买个心安”“试试无妨”的态度向这些违规人员支付了金钱,就有可能被“忽悠”,最终被白白骗取了钱财。

  如市民遇到上述违规行为或已经因上述违规行为付了款,请尽快向公安部门和住建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及早制止违规行为发生,挽回不必要的损失。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热线:0769-22207339。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1日

本文标签: 客户  人员  房源  万元  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