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0 23:39:44作者:未知

在西安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指南

  一、申请对象

  购房合同为一位购房人(产权人):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购房合同买受人为两个人及以上:

  1、主购房人与买受人之间为配偶或直系血亲关系时,买受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主购房人与买受人之间为非配偶且非直系血亲关系时,主购房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非主购房人仅限本人提取。

  二、申请时限:自购房合同签定(网上备案)或房屋产权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同一套房提取人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超过时限不予受理

  三、提取额度

  1、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2、无个人住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

  3、有个人住房贷款(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同一套住房的所有提取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首付款金额

  四、提取材料

  1、已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同时提供查询方式);

  (3)首付房款凭证原件。

  (4)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购房合同中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购房合同中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2、未实行合同网上备案查询的,需提供: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

  (3)房屋产权证(因办理购房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以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

  (4)契税完税证。

  (5)其他相关资料:

  ① 提取购房人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②提取购房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能证明子女、父母关系的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③房屋产权证买受人为两人及以上的,提取非主购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公积金时,需提供非主购房人与主购房人的关系证明。主购房人:是指房屋产权证买受人栏填写的第一顺序人。

  ④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五、办理时间和联系方式

  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

  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国际港务区政务中心、浐灞商务中心、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联系方式:029-12329或029-89650801

  六、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银行网点查询入口http://zfgjj.xa.gov.cn/ywwd/jc/1.html

  七、表格下载

  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书-空表

  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书-示范文本

本文标签: 购房人  公积金  买受人  配偶  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