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待遇一览

更新时间:2022-03-30 23:42:08作者:未知

潜江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待遇一览

  潜江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住院待遇一览

  (一)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发生的门诊费用,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为360元/人;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恶性肿瘤等32种特殊慢性病支付比例为70%,年度支付限额为700-33600元/人。

  (三)住院

  1.市内:一、二、三级医院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500元、1000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分别为85%(使用的甲、乙类药品及诊疗项目,提高5%的支付比例)、75%、65%,年度封顶线为20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支付比例标准按专项政策执行。

  2.市外:起付线为2000元,办理转诊手续的支付比例为55%,未办理转诊手续的支付比例为45%。

  (四)意外伤害: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在24小时内报备(电话0728-6246588、15572895500),认定后予以报销,年度支付限额为30000元/人。

  异地就医怎么办?

  异地就医患者可拨打参保所属乡镇的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电话报备或通过政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报备,在就医医院医保窗口办理登记手续后,出院即时结算。未即时结算的患者可凭出院小结、费用总清单、原始发票、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到参保所属乡镇的医保服务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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