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居住证(条件+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30 23:43:43作者:未知

成都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居住证(条件+材料)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办理成都市居住证

  前置条件:

  一、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

  二、在居住地居住并通过"一标三实"流动人口登记居住信息已满半年

  三、在实际居住地的住址申请办理居住证。

  所需资料

  一、申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2张);

  三、合法稳定就业佐证材料:

  1、在蓉就业人员,提供近6个月的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社保清单无法反映工作单位的,需要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劳动合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原件和复印件)。

  2、在落正式编制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的员工,提供组织人事、公务员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招收(录用、聘用)正式文件及名单,同时提供单位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或工作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住址佐证材料:

  1、居住在自有住房或亲友家中的,提供房主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住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摘要;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住址佐证材料;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主与派出所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如租房着系直系亲属,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原件)

  相关名词解释

  住址:房屋实际存在,已编制标准门楼牌地址并录入“一标三实”。包括合法稳定住所、单位或部队经济适用房、部队营房、单位自建住房、本市农村地区居民租赁城镇地区成套住房、乡镇(街道)政府批准修建的住房、商业用房、营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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