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异地急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

更新时间:2022-03-30 23:45:16作者:未知

江苏医保异地急诊医疗费用结算方式

  江苏医保异地急诊医疗费用结算

  1、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时,在异地突发疾病就医的,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2、办理过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因突发疾病在非备案地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先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凭急诊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南京异地就医经办机构地址

序号

单位

地址

电话

1

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

86590793

2

玄武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玄武区珠江路275号

83369104

3

秦淮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秦淮区中华路505号;苜蓿园大街118号

52852015

84251210

4

建邺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建邺区嵩山路18号(应天大街吉庆家园小区对面)

86468868

5

鼓楼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鼓楼区虎踞路49号4楼

68731233

6

栖霞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栖霞区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一楼A厅

85391375

7

雨花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雨花台区雨花东路1号

52883440

8

江北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大厂旭东南路69号/高新研发大厦丽景路2号

68715070

9

江宁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竹山路311号

69977102

10

浦口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市民中心B座1120

58153562

11

六合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六合区龙池路333号市民中心3楼

57118386

12

溧水区社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秦淮大道401号区人社局402

57225500

13

高淳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高淳区淳溪镇兴路229号

57326007

  来源:南京医保局。更新时间: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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