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浏阳市柔性引进人才政策汇总

更新时间:2022-03-30 23:53:36作者:未知

长沙浏阳市柔性引进人才政策汇总

  柔性引进人才,是指浏阳市用人单位在不改变市外(海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的前提下,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候鸟服务、退休返聘、技术入股等多种形式,吸引市外(海外)高层次人才为浏阳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以下是长沙浏阳市柔性引进人才政策汇总,供大家参考。

  一、引才领域

  根据浏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柔性引才重点领域包括:

  (一)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智能装备、烟花爆竹等我市15条工业新兴及优势产业链;

  (二)以粮食、油茶、花卉苗木、蔬菜、水果、畜禽水产、茶叶、中药材等重点农业产业,和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为代表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三)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领域;

  (四)科技、教育、体育、卫生、文艺等社会事业领域;

  (五)以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的生态环境建设领域;

  (六)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其他领域。

  二、人才引进条件

  柔性引进的人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能够满足我市用人单位的合作需要,能够显著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三)具备来浏开展智力服务所需的良好身体条件,有健全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险;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特别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情形;

  (六)仍在岗工作的,能与本人全职所在的工作单位就来浏开展柔性智力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三、柔性引进的人才或团队带头人主要包括:

  (一)符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的国际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市级领军人才(C类)相对应的人才;

  (二)符合长沙市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的相对应人才;

  (三)符合长沙市农业产业领军人才认定条件的人才;

  (四)拥有我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或传统产业提升改造急需的关键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成果转化的高层次人才。

  四、用人单位条件:

  柔性引才的用人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注册地在浏阳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隶属关系在浏阳的机关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三)有明确的智力、技术、项目合作需求和具体的合作事项;

  (四)能够按照市场化方式为柔性引进的人才提供良好的报酬福利和适宜的工作生活条件。

  五、柔性引才方式:

  (一)顾问指导:聘请市外人才担任顾问,提供战略咨询、技术指导、业务拓展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二)短期兼职:通过聘请市外人才定期或不定期来浏进行短期兼职服务的方式,吸引其提供科学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艺改造、项目开发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三)候鸟服务:通过聘请旅居我市休养度假的“候鸟型人才”在浏开展服务的方式,吸引其提供科学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艺改造、项目开发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四)退休返聘:通过返聘已经退休的市外人才来浏工作的方式,吸引其提供科学研究、课题攻关、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工艺改造、项目开发及其他相关方面的智力支持。

  (五)技术入股:市外技术持有人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经营,分享利润、承担分险。

  (六)其他适宜方式:经市委人才办备案的其他柔性引才方式,如服务外包、人才租赁等。

  院士专家工作站的院士专家不属于柔性引才奖励范畴。

  六、政策待遇:

  柔性引进的人才在我市工作生活期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凭《浏阳市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享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根据协议目标或按协议履行相关责任完成情况,经认定,按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人才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报酬总额的20%,给予柔性引进人才个人或团队带头人一次性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对于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成果、且项目承担单位为浏阳市内企业并在浏阳成功转化的牵头柔性人才,按照国家级200万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0万、100万、5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三)对于引进国家或省级科技奖励成果并获得重大经济效益的牵头柔性人才,按照国家级100万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0万、60万、4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对在浏获得国际、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的奖励。

  (四)对于领头建成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平台的柔性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作为首席专家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的柔性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五)柔性引进的国际顶尖人才(A 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市级领军人才(C类)在浏工作期间,分别按照A类30000元/年、B类20000元/年、C类10000元/年的标准享受交通补贴。对于其他柔性引进的人才按照5000元/年的标准享受交通补贴。

  (六)对符合长沙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的人才在浏购房的,按照我市全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标准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其他人才可按我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租住人才公寓。

  (七)每年安排柔性引进人才免费体检一次,并由卫健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预防保健跟踪服务。在浏阳市内定点医院(浏阳市人民医院、浏阳市中医医院)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服务。

  (八)柔性引进人才子女可在浏阳辖区内选择就读市属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

  (九)在浏阳辖区内国营景区(点)和部分民营景区(点)游览参观可免除含本人在内不超过5人的门票。

  (十)柔性引进人才本人在黄花机场浏阳湘赣边城市候机厅可免费乘坐机场快线往返浏阳至黄花机场,并享受快速值机和安检服务。

  七、引进步骤及管理服务:

  柔性引才应遵循以下步骤:

  (一)征集需求。每年底市委人才办会同人社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向用人单位征集柔性引进人才需求,组织专家评审后,编制次年度柔性引才目录。

  (二)发布目录。市委人才办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及其他适宜渠道,发布柔性引才目录公告。

  (三)受理申请。人才服务窗口受理用人单位、人才咨询、申请,收集意见和建议。

  (四)审核确认。按用人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审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条件进行审核的程序予以确认。

  (五)签订协议。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与柔性引进的人才本人或其所在工作单位签订柔性引进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柔性引才的工作时限、工作目标和相关要求;

  2.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3.柔性引进期间的相关报酬;

  4.柔性引进期间创造产生的专利成果的使用、归属和转让等事宜;

  5.双方需约定的其他事项。

  (六)发放聘书。符合《浏阳市柔性引进人才目录》引进的人才,经用人单位提出,由市委人才办按规定程序向其颁发《浏阳市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作为人才享受相关政策的重要凭证。申请办理《浏阳市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浏阳市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申请表》;

  2.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能够佐证其业务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柔性引才协议以及相应用人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同类证明材料)。

  柔性引才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向市委人才办提出办理《浏阳市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申请,市委人才办应在收到办理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于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选,应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聘书。

  《浏阳市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有效期与持有人的柔性引才协议聘期相当,逾期自动失效。

  柔性引才协议因故提前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柔性引进的人才收回《浏阳市柔性引进人才聘任证书》,并上交市委人才办。

  八、奖励补贴:

  柔性引才项目完成后,用人单位可申请奖励补贴。奖励补贴发放程序为:

  1.申报。用人单位填写《柔性引进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提供柔性引才协议、浏阳范围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及相关完税凭证、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等)等印证资料,到人才服务窗口进行申报。人才服务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列入实地考察名单。

  2.实地考察。市委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通过考察的列入专家评审名单。

  3.专家评审。市委人才办组织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审定。市委人才办将公示无异议的奖励补贴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资金拨付。人社局按照标准拨付奖励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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