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工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更新时间:2022-03-31 00:12:09作者:佚名

石家庄职工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吗?

  职工医保在门诊看普通病也可以报销,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700 元,二级医疗机构 1000 元,三级医疗机构 1500 元;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80%,二级医疗机构 70%,三级医疗机构 60%;年度报销限额在职职工为 1500 元,退休人员为2500 元。

  医保可以报销哪些医疗费用?

  答:一般情况下,医保费用的报销遵循这几条规则,只要在这些规则的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

  正常享受待遇期内(医保没断缴);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符合“三个目录”范围;

  在起付线以上和封顶线之内;

  而相对的,在规则外的费用就不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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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国家医保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拟规定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从50%起步。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此次改革的核心举措有3项

  第一,建立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报销比例从50%起步。把门诊小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这是一项新增的医保待遇。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在门诊开展的一些手术,也纳入统筹基金的报销范围,参照住院报销管理。在门诊慢特病保障机制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扩大慢特病的保障。

  第二,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化。

  过去医保个人缴费的2%和单位缴费的30%计入个人账户。改革后,单位缴费部分放到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个人缴费的部分仍然计入个人账户。

  第三,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扩大了。

  之前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基本医保的一部分,执行基本医保基金的规定。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过去只能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支付在药店购买药品、医疗耗材、小型医疗器械的费用;同时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本文标签: 医保  医疗机构  门诊  个人账户  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