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0:22:50作者:未知
最新消息:
2021年湖北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
发放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49%。对今年1月份以来调待增加的养老金予以一次性补发,惠及全省近60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
调整办法: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继续实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的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
➤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
➤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
➤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定额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37元。
挂钩调整:
❶ 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❷ 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换算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❸ 同时,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
倾斜调整: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❶ 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❷ 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调整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❸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❹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具体到每位退休人员,由于在职时缴费年限长短、缴费水平高低、现在年龄大小、参加工作时间早晚的不同,按上述办法调整后,每个人增加的金额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