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0:22:54作者:佚名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委部署要求,自即日起,我市社会化检验机构经市、区卫生防控部门通过后,将陆续开始检验车辆了。
一、先预约后检验
为避免人员聚集,除疫情防控专用车辆及其他特种车辆外,车辆检验前均须提前1-7天拨打检验机构预约电话进行预约,其中小、微型载客汽车还可通过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交管12123”APP方式预约,未预约的车辆检验机构一律不予检验。(“交管12123”APP车检预约流程及检验机构预约电话附后)
二、做好安全防护
前往验车的群众原则上“一车一人”,必须佩戴口罩,进出门扫描“津门战疫”二维码进行登记,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即办即走,减少人员聚集。
三、温馨提示
1、因我市各社会化检验机构的复工进度各不相同,请广大市民群众提前拨打检验机构电话进行询问和预约,经确认后再前往检验机构办理车辆检验业务。
2、验车时要携带行驶证、有效期内的交强险、车船税等相关手续,提前将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对于车辆存在外观明显破损、灯光不全、轮胎规格不一致等问题的,提前进行整改,避免造成往返跑路。
四、特别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检验期限适当延长,可延后办理机动车检验。机动车按规定应当接受安全技术检验的,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统一延期。对因逾期未检验可能导致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期限,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疫情防控结束后,车主须在一定时限内办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