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费用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31 00:34:12作者:佚名

石家庄生育保险报销费用标准

  两项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用),实行定额报销,标准分别为:

  (一)自然分娩2000元;

  (二)难产2500元;

  (三)剖官产3500元;

  (四)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2000元;

  (五)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800元;

  (六)怀孕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400元。

  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限额报标准分别为:

  (一)每例放置(取出)官腔内节育器术,按定点医疗机构三级40元,二级36元,一级及以下32元;

  (二)皮下埋植〈取出)术,每例100元;

  (三)单独行输精管结扎术,每例300元;

  (四)单独行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000元;

  (五)输精(卵)管复通术,每例3500元;

  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前的计划生育手术及并发症医疗费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分娩住院医疗费,使用基本医保基金限额支付

  1.自然分娩的500元。

  2.剖宫产的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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