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能否同时享受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扣除和子女教育扣除?

更新时间:2022-03-31 00:59:53作者:未知

成都能否同时享受婴幼儿照护费用个税扣除和子女教育扣除?

  可以同时扣除。

  1到8月份子女未满3周岁,处于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年龄范围内,9到12月份已满3周岁,处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规定的的年龄范围内,在当年可以同时申报婴幼儿照护费用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拓展阅读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与现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如何衔接的?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

  此外,按照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租房或买房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自己或配偶、子女患大病的,也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总体上看,这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基本上考虑了纳税人不同阶段的负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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