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特病范围

更新时间:2022-03-31 01:01:59作者:佚名

重庆医保特病范围

  一、个人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情况

  

  二、职工医保一档的情况

  

  三、如何办理?

  参保居民每月均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递交以下资料办理特病。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102号)的相关规定,申报特病所需资料:

  (一)《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

  (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和本人近期2张1寸免冠照片。

  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组织诊断医疗机构和申报人员集中开展检查诊断工作。参保居民应准备本人的病史资料或二级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交诊断机构。诊断医疗机构应按照《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准入标准》 为参保居民进行特殊疾病诊断,并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诊断证明书》。经办机构对合格的人员纳入特殊疾病进行管理并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对不合格的,将申报资料和《重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退还申报人。目前参保人可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特病是否办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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