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保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范围

更新时间:2022-03-31 01:02:36作者:未知

福建医保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范围

  参照省局文件要求,福州市家庭共济账户资金支付范围为:

  1.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非疾病治疗类除外)、接种预防性免疫二类疫苗的费用;

  2.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准字号、中药饮片)、医疗器械(食药监械字、药监械字)和消毒用品(卫消字)的费用;

  3.在规定的健康体检机构健康体检的费用;

  4.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

  5.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补充保险;

  6.其他符合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费用。

  7.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不得用于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方责任负担、公共卫生支出以及在境外发生的医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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