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保缴费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31 01:05:47作者:佚名

福州市医保缴费标准

  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按其职工月工资总额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按其月工资总额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在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676元,最高不超过18379元。

  职工医保灵活就业就业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676元,

  其中:

  1、职工医疗保险费按10%的费率缴纳,月缴费金额为367.6元;

  2、长期护理保险费参照用人单位职工按0.25%的比例缴纳,由单位缴纳部分从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拨,由个人负担部分按0.125%比例缴纳,个人月缴费金额为4.6元(从个人账户余额中代扣代缴)。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员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参保人员若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医保基数为3676元,按10%的费率补缴职工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367.6元。

  居民医保缴费

  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2022年度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60元。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医疗救助对象;农村计生家庭独子户、独女户、二女绝育户;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保障对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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