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11-04 14:41:45作者:智慧百科
2023年度瓯海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为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及《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已参加职工医保或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待遇以外的人员,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1.具有本区户籍或取得本地居住证的居民;
2.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在册学生儿童;
3.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标准
1.2023年度瓯海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1740元,与2022年保持不变,其中个人缴费580元,财政补助1160元;
2.本区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残疾人特困家庭成员和持证残疾人、孤儿、困境儿童,个人不缴费,其城乡居民医保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3.对持居住证参保的人员,个人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三、待遇享受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参保登记时间
1.城乡居民: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15日;
2.学生儿童:2022年9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五、参保登记方式
1.续保人员:已参加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视作自动续保,不需要办理2023年度参保登记手续,实现参保登记“零跑”。续保人员如不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需要办理停保手续,推荐登录浙里办APP本人办理或代人办理,或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原参保社区(村)办理;
2.新参保或中断参保人员: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推荐登录浙里办APP本人办理或代人办理,或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办理;
3、户籍信息有变化或参保身份发生变化人员: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如跨区户籍迁移,学校回社区(村)参保,全额补助参保身份取消等等,推荐登录浙里办APP本人办理或代人办理,或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办理;
浙里办APP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停保操作步骤:注册登录浙里办APP,点击“医保”或搜索“浙里医保”,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阅读用户须知并点击“进入办事”,选择办理方式“本人办理”或“代人办理”,点击“确定”,选择操作类型“参续保”(参续保的继续选择“有本统筹区户籍”和“居民”)或“停保”,点击“确定”,填写“参保地区”、“参保登记信息”,点击“下一步”,核对信息,点击“提交”。
4.学生儿童:瓯海辖区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在学校、幼儿园办理参保缴费。
六、缴费方式
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后,必须在12月15日前缴纳保费,否则影响次年医保待遇享受,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缴纳保费:
1.银行签约代扣:已签订银行代扣协议的参保人员在签约的市民卡(或银行卡)内存足保费,由银行直接批量扣款;
2.支付宝缴费: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进入“社保费缴纳”界面。给本人缴费:点击“我为自己缴”直接缴费;给他人缴费的:点击“我帮他人缴”,添加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认后缴费;
3.微信缴费:微信右上角直接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入“社保费缴纳”界面。依次点击“我要办理”、“添加人员信息”,按要求填写身份信息并确定后,点击“社保费缴纳”,进行缴费;
4.银行柜面缴费:若无法使用市民卡(或银行卡)代扣缴费的,可凭本人身份证到瓯海农商银行柜面办理缴费。
七、注意事项
集中参保期内不申报、不按时足额缴费(缴费卡里保费不足)均视为中断参保。中断参保人员可以在当年补缴其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中断3个月(含)以下的,参保当月封锁待遇,次月享受医保待遇,中断3个月以上的,参保当月及次月封锁待遇,次次月享受医保待遇。
区医保分局(参保登记)咨询电话:88591986
区税务局(保费征缴)咨询电话:88598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