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2-10-28 20:26:26作者:智慧百科

沈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办理指南

  沈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登记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二、申报对象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三、受理条件

  机关事业单位及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辽宁分支机构,应当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四、申报资料

  1、办理参保单位登记的单位填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

  2、实现数据共享前提供最新机构编制批准文件复印件一份

  五、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窗口办结

  网上申请-网上办结

  六、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受理部门及地址(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和平: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4楼E岛;

  沈河: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甲三楼窗口:40号

  大东: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区社保23,24号窗口;

  铁西: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B26-B27窗口;

  皇姑: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皇姑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大厅6、7号窗口;

  沈北: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23号29号楼2楼13,14,15号窗口;

  于洪:于洪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号,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于洪分中心三楼机关事业保险2、3号窗口;

  浑南: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座8楼808室;

  苏家:苏家屯区雪松路42号301 电话:024-89821977

  张士:铁西区流花湖街1号三楼302室;

  康平: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迎宾路101号1楼机关事业窗口;

  辽中:沈阳市辽中区南一路47号;

  法库:沈阳市法库县南外环路劳动中心一楼西侧社保大厅第3个窗口;

  新民:新民市南环西路1号、事业科;

  八、联系方式

  和平分中心 024-31911568;

  沈河分中心 024-84123956;

  大东分中心 024-88219596;

  皇姑分中心 024-86217640;

  铁西分中心 024-82917161;

  苏家分中心 024-89821977;

  沈北分中心 024-88085807;

  于洪分中心 024-25310702;

  辽中分中心 024-87883104;

  康平分中心 024-87336412;

  法库分中心 024-87110318;

  张士分中心 024-85635819;

  浑南分中心 024-23786950;

  新民分中心 024-27624942。

  九、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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