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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1 01:12:47作者:未知
海南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的组织管理
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以及阅卷工作;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省委人才发展局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确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考试结果、核发合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及考试设置
考试时间:2022年6月11日至12日(2天)。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5小时);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5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5小时)。(详见附件1)
考试设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综合科目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专业科目设《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专业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为各专业考生统考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三、报名条件
(一)全科报名条件:
1.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本省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南(详见附件6),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详见附件2)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详见附件5),可以报名参加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2.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驻琼单位、中央管理在琼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3.港澳台和境外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境外人员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报名。
(二)免考报名条件:本省户籍或工作地在海南的应试人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考相关科目:
1.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个科目。
2.已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3.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再报考其它专业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可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考试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五、报名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0时至3月31日24时。
(二)报名程序: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详见附件3、4)。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试人员登录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jt.hainan.gov.cn/),点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系统,录入个人报名信息。应试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请务必如实填写,仔细校对报名信息数据,确认上传文件是否成功,图片是否清晰,报考信息在“提交”前请务必核实校对。应试人员一旦网上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无法修改,也无法撤销、退回或删除。
备注:应试人员报名证明材料要确保上传成功,且清晰完整。特别是有些专业方向不明确的应试人员,可以辅助上传初(中)级技术职称、施工现场八大员证或其他有效专业证明文件。
2.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24时。应试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缴费状态”显示“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网络缴费时应试人员务必核对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科目等信息无误后再确认操作处理,请勿重复缴费。应试人员缴费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已缴费用不予退还。(网上缴费仅支持微信、支付宝)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6〕28号)核定的标准收费。综合科目考试每人每科61元;专业知识考试每人每科70元。
3.发票打印。报名成功的应试人员,手机会收到电子发票短信通知,请应试人员及时打印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发票。
4.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1日至10日24时。应试人员需登录“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系统”的“准考证打印”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应试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考试期间若遗失准考证或准考证因保存不当损坏,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果应试人员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准考证遗失或损毁,应及时联系行业主管部门。
六、资格审核和成绩查询
(一)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考试全过程。资格审核人员通过报名平台依据应试人员填报的有关信息及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应试人员无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在审核过程中,资格审核部门可要求存疑应试人员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试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应试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规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进行人工核查的,将被取消报考资格或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成绩查询与复核。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应试人员可登录“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系统”的“查询成绩”入口,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应试人员,可申请成绩复核。主观题科目向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个人成绩复核申请。客观题科目,只受理缺考、违纪、零分、无效等异常成绩的复核申请,不接受其他情形成绩复核申请。
七、考生须知
(一)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认真检查填写信息,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纸),防止被他人抄袭,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和诚信参考意识。阅卷时将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分析,若答卷雷同,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应试人员在考试期间,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6520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