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更新时间:2022-03-31 01:16:39作者:佚名

长沙机动车注销登记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长沙机动车达到报废等情形下,可以申请注销登记,具体办理如下:

  一、办理条件

  车主本人提出

  二、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号牌;

  4、机动车行驶证;

  5、《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 属于机动车灭失、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或者因质量问题退车情形之一的,提交如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5)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6)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属于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情形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按规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三、办理地点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中南车辆管理分所:长沙县星沙中南汽车世界博展路A3区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万家丽车辆管理分所:万家丽路中段128号雨花区政府往南1500米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城西车辆管理分所: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永通大道二段59号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城北车辆管理分所:开福区芙蓉北路88号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潇湘车辆管理分所:岳麓区潇湘大道靳江河路金桥检测站内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城东车辆管理分所:芙蓉区人民东路农大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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