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岛市学历人才落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1 01:22:36作者:佚名

2022青岛市学历人才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落户:

  学历人才落户条件

  1、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50周岁以下(未满51周岁,下同)取得硕士学位人员;

  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人员;

  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

  2、40周岁以下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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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职责对拟落户人才的就业、社保、学历学籍、人才资格情况进行审核;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和审核。

  (二)拟落户人才本人、配偶、子女及其近亲属在我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直接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落户或亲属投靠落户;在青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学校集体户,可直接联系学校办理。其他人才按照以下方式选择:

  1.有接收单位的,依次选择落入单位集体户和区人才集体户,由单位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2.没有接收单位的,在本市租赁房屋的,可申请落入租赁房屋所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未租赁房屋的,可自愿申请落入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人才集体户,由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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