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办理指南(入口+条件+地点+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31 01:28:47作者:佚名

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办理指南(入口+条件+地点+材料)

  青岛市市南区居住证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青岛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二、办理地点(线上+线下)

  1、网上办理入口:山东“互联网+民生警务平台”

  注:青岛市南区居住证网上办理流程:

  在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满半年:登记入口

  2、线下办理网点

  青岛市市南区各公安派出所:

  1、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观海路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观海一路26号

  电话:0532-66575135

  2、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火车站治安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单县路30号院内

  电话:0532-55769705

  3、青岛市市南分局金湖路派出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金坛支路27号

  电话:0532-66575155

  4、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香港中路派出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57号—香港中路派出所

  电话:0532-66575230

  5、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云南路派出所

  地址:观城路110号

  电话:053-66575188

  6、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轮渡治安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21号轮渡码头院内

  电话:0532-66575300

  7、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五四广场治安派出所

  地址:山东路1号滨海花园海雅楼1D

  电话:0532-66575289

  8、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金门路派出所

  地址:仙游路5号

  电话:0532-66575211

  9、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八大湖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太湖路19号

  电话:0532-66575125

  10、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湛山派出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115号中国人民银行对面

  电话:0532-66575162

  11、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珠海路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珠海一路6号甲

  电话:0532-66575195

  12、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公安分局轮渡治安派出所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四川路21号

  电话:0532-66575321

  13、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八大峡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瞿塘峡路72号

  电话:0532-66575285

  14、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八大关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文登路2号

  电话:0532-66575250

  15、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公安分局江苏路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19号

  电话:0532-66575260

  16、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公安分局江苏路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19号

  电话:0532-66575260

  17、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公安分局江苏路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19号

  电话:0532-66575260

  18、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公安分局江苏路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19号

  电话:0532-66575260

  19、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公安分局江苏路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苏路19号

  电话:0532-66575260

  20、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中山公园治安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栖霞支路3号

  电话:0532-66575326

  21、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中山路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中山路106号

  电话:0532-66575275

  三、办理时间

  上午9点--11点30分

  下午13:30--17:30分

  四、所需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件材料。

  1、在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满半年,具备以下材料之一的: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2、能够证明在本市实际居住半年以上,具备以下材料之一的:

  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五险”单据、在校学生办理的学籍登记证明以及房屋租赁合同等。

  3、能够提供在本市明确预期居住半年以上,具备以下材料之一的:

  学校入学通知书、单位调动批准文件、录聘用证书、劳动合同、租房协议等。

  注意事项:

  流动人口前期办理居住登记或首领居住证,派出所已核验居住证明材料的,本人在申领居住证或补、换领居住证时,只要居住地址未发生变化,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均可直接办理居住证,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五、办理流程

  ✎第一步:受理

  办理内容:受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

  审批标准: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

  办理时限:当场受理

  办理结果:受理材料

  ✎第二步:审核

  办理内容:对材料进行审核

  审批标准: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办理时限:当场审核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

  ✎第三步:签发

  办理内容:对审核符合标准的居住证进行签发

  审批标准: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

  办理时限:当场签发

  办理结果:签发通过

  ✎第四步:制证

  办理内容:对签发的居住证进行制证

  审批标准:符合标准

  办理时限:现场办理

  办理结果:现场制证

  六、送达方式

  居住地所在派出所窗口领取

  七、有效期限

  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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