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东省考公务员总成绩计算方法(附计算公式)

更新时间:2022-03-31 01:42:31作者:未知

2022广东省考公务员总成绩计算方法(附计算公式)

  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一般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行政执法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4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

  审计机关“审计专业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5%+《申论》成绩×2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计算

  除面试前加考专业科目(技能)测试的职位外,其他职位面试对象的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部分专业性职位(见职位表)在面试前组织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6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参加专业科目(技能)测试人员,并按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技能)测试成绩×30%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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