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沈阳失业金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2-03-31 01:49:37作者:未知

最新沈阳失业金发放标准

  领取标准:

  2020年疫情期间,沈阳市阶段性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市内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1629元(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为1386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1720元(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为1463元)。

  领取年限:

  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按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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