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通过人才落户将户口落在南京秦淮区

更新时间:2022-03-31 02:17:11作者:佚名

怎么通过人才落户将户口落在南京秦淮区

  满足相应条件,通过人才落户方式能将户口落在南京秦淮区

  南京秦淮区人才落户申请指南:

  1、申请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南京市城镇地区:

  (一)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二)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四)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夫妻双方均按第(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或一方户口已在本市(不含户口登记在本市学生集体户及鼓楼区上海路203号),另一方按第(一)、(三)、(四)项条件申请户口迁入的,可以同时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持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和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随迁未婚子女和配偶。

  2、办理流程:

  依学历条件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的申请人,需自行开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符合大专条件的,需先行开具在我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证明。

  具体流程: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在国(境)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进修访问一年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具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4)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交评审时的申报表或职称批文。

  (5)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类)。

  (6)随迁未婚子女、配偶的,需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3、落户地点:

  本人在本市城镇地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在本市城镇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直系亲属户口登记地登记户口,并提交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和所有权人同意落户书;

  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并提交单位同意落户书。

  无上述落户条件的,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江北新区公安分局综合审批服务中心和江宁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4、受理单位:

  现场办理

  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或单位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向所属地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请;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登记户口的,向市级户政办理窗口提交申请。

  >> 查看

  5、办理时限: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将有关材料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上报区级公安机关。

  市、区级公安机关应在自接到上报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原公安机关。

  市级户政办理窗口、区级户政办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应在接到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需在迁移证件有效期内办理迁移手续。

本文标签: 户口  户政  集体户  公安机关  户口簿